罗田县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 二维码
339
发表时间:2018-03-26 08:45 罗田县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县“教育质量提升年”有关精神,促进我县各高中均衡发展,整体提升我县高中教学质量,增强我县高中在全市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罗田县高中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二、评价依据及理由 依据:高考成绩(以市教育局对各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为依据)。 理由:一是符合黄冈市政府“教育强市”的目标要求;二是市教育局对各高中进行分类评价,比较合理,有权威性;三是多年来各高中对市教育局教学质量评价的终级结论,普遍认可。平时教学都以市统计数据为参照;四是高考质量能够反映学校的整体教学质量;五是符合县委政府、社会百姓对高中办学的普遍需求和愿望。 三、评价方法 分两项计算: (一)以高考质量在全市同类学校占位为依据进行评价。 各单位高考质量获市教育局授牌(或取得相应占位),按下列情况赋分(此项分值在80—100之间)。 1.荣获“黄冈市教育质量特别优秀奖”的单位,得100分。 2.荣获“黄冈市教育质量优秀奖”的单位,得95分; 3.荣获“黄冈市教育质量进步奖”的单位,得90分。 4.在市高中教学质量评价中未获奖的单位,得80分。 (二)以高考质量在近三年中的变化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即以各校近三年来在全市高考综合平均占位(余数按四舍五余计)为参照,按重点高中与一般高中两个层次进行评价(此项分值在-10—10分之间)。 1.重点高中 : 当年高考质量占位与近三年平均占位持平的,计2分,每升一位次,递增6分;每降一位次,递减6分。 2.一般高中 : 当年高考质量占位与近三年平均占位持平的,计2分,每升一位次,递增2分;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注:由上述两种评价方式综合计算得出各单位教学质量总分。 四、评价使用 此评价考核分数,在年终结账时按百分之二十的权重计入各单位年终考核总分。 五、本评价解释权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普教股和县教研室负责解释。
本方案自2018年起实施。
罗田县高中教学工作评价方案 教学思想(10%) 1. 严格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要求开设课程,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 2. 能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各类学生都能得到充分发展。 教学管理(25%) 3. 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执行。 4. 各类考试组织严密,操作规范,考风考纪严肃端正。 5. 网上阅卷管理规范,教师评分公平公正,按时完成指定任务。 教师发展(25%) 6. 教师数量充分,学历合格,专业水平达标,结构合理。 7. 有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得到较好实施,效果明显。 8. 有健全的教研管理制度,规划具体,教研活动蔚然成风,效果显著。 9. 积极承办各类省、市、县级教研活动,主动承担授课、讲座等任务。 课堂教学(25%) 10. 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符合新课标的要求和学生特点,并能体现于教学过程。 11. 教学环节多样, 学生学得生动,能力得到均衡发展。 12. 课堂讲授逻辑性强,易于学生接受和理解,并具有很强的启发性,能促进学生积极思 考, 举一反三。 13. 导学案设计科学, 既体现新课标的要求, 又符合本班学生的特点,有较强的针对性 和可操作性。 教学质量 (15%) 14. 完成高考升学目标任务,部分学科成绩占位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15. 高一高二期末调研考试成绩在全市占位不低于本校近三年平均水平。 16. 学生个性特长发展充分,文体活动及学科竞赛参与面广,竞争力强。
文章分类:
制度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