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能 职 责 二维码
875
发表时间:2017-12-11 20:12
1、履行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业务管理职能。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的研究、指导、评估和服务工作。 2、参与全县中小学课程建设和管理,依据国家课程标准和本县实际,指导各乡镇教研机构、中小学及教师实施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教材使用。 3、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有关考试说明的制订、中小学考试命题、制卷、考试组织、分析与评价以及考试改革研究等任务。 4、开展与课程改革相关的教材教法研究及教学评价研究及其它教研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5、承担中小学校本课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及基础教育改革重大项目的研究与开发。负责全县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及特殊教育改革课题研究立项、评审、检查、验收、指导、成果推广等。 6、进行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专业设置与课程建设研究,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全基础教育教学质量评估、质量监测与评价、专业教学计划实施的指导和课题研究与管理。 7、组织开展学科教研活动、专业技能竞赛及专业教研活动,配合劳动部门及有关行业和部门开展中职学校技术等级和岗位证书考核,搭建学校与企业、学校与社会交流平台。 8、承担教育思想、理论,教育改革和发展政策研究,为全县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9、组织开展各类教师专业竞赛。根据上级对口单位及县教育局委托,承担全县各类教育人才队伍的评价、管理、使用、考核与激励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10、负责收集全县各类教育教学改革、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建立信息资源库及全县重大教研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 |